陶渊明《归园田居》表达的就是一种乡野风味,这种味道愈是久远,愈是绵长,愈是令人怀想,以致于城里人有了挥之不去的离愁别绪,乡村旅游由此而来。
记忆中的故园往往是铭刻于心、令人难忘的,乡村之所以为乡村,就在于一个"野"字,或山野茂林,或沃野阡陌。"野"即自然,越是自然的,越是美丽的。旅游追求回归自然,旅游规划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留规划痕迹,道法自然。自然的东西才能使都市人体味到"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惬意,这种田园风光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是城里人回归自然的心结,因而是乡村旅游的独特卖点。
乡村旅游规划应当订制化,而非标准化、规范化和模式化。这种订制就是要遵循"道法自然"原则,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切忌随意改造乡野景观,刻意营造劳动场景。
现在,有的乡村搞旅游,动辄效仿法式庄园,过分追求城市化,采用"树木+草坪"模式,将农田及设施进行标准的"裁剪",将城里的公园"搬到"乡村,要么一排排整齐的景观树木,要么一片片规整的花样农田;有的无视山水环境的自然性、景观的多样性和层次的丰富性,甚至将溪水两岸统一改建成两壁陡峭的水渠,并加装花岗石护栏。这些做法,使原本"显山露水"的主体景观淹没其中,原有风貌荡然无存,乡野情趣消失殆尽,乡村节点景观越来越趋于雷同,造成千村一面,使人感到失真与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