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ICP备17088591号
  • 博客天地
  • 新浪微博
  • 官方微信
  • 腾讯微博
热点专题

无处安放的“森林康养”设施,到底怎么了!!!

浏览:959次    时间: 2019-11-21

森林康养的概念最早兴起于德国,德国的“森林浴”是“森林康养”一词的来源,“森林浴”出自德国的自然健康疗法、气候疗法和地形疗法。在19世纪40年代,德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一词也由此开始产生。

在德国,森林康养也被称为森林医疗,为了推广森林康养产业及增加森林的经济效益,德国强制国家公务员进行森林康养活动,并将国民森林康养费用纳为公共医疗报销范围。这一措施不仅加快了森林康养的发展,而且减少了德国国民医疗费用的总体支出。


日本最初的森林疗法概念源自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学者上原严参考了德国的Kneipp疗法,在当时给日本带来了全新的自然治疗理念,主要服务对象是慢性病患者与一般亚健康的族群。上原严将Kneipp疗法引入日本,并进行了大量的医学实证实验,同时促进了森林疗法观念的传播,使得日本的森林疗法产业逐渐步入正轨。

韩国在1982年提出建设“自然康养林”,2005年制定了《森林文化休养法》并组织“韩国森林疗法论坛”跨学科研究小组,并成立了国立自然休养林管理所,同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森林康养基地标准体系,建立了完善的森林讲解员、理疗师和森林康养服务人员资格认证与培训体系等。


我国台湾地区发展森林康养,是从1983年林文镇博士从日本引进森林浴的概念开始,就此森林浴的概念被推广至台湾的学术研究及相关活动课程中。森林康养在台湾地区被称为“森林益康”、“森林疗愈”或“森林疗育”,前者最早由马偕医学院的林一真教授所提出,并于2016年4月出版了《森林益康森林疗愈的神奇效果》;而“森林疗育”主要是由学术界及“台湾地区林务局”所提出,后由台湾大学森林环境暨资源学系的袁孝维教授草拟组织,于2016年成立了“台湾森林保健学会”,开始致力于全台森林康养活动的推广与研究,俨然已成为台湾林业发展重要的新方向。



【二】

“森林康养”工作起步并不早,但凭借 “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以奖代补”、“3%林地可设置康养设施”等一系列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迅速取得实效,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形成了种类丰富的“森林康养”业态。不过,最近在温州交流时,我们听说“3%林地可设置康养设施”这一关键政策处于停滞状态,有业主近千万的“森林康养设施”投资面临烂尾风险。

原来,业主在林下修建的“森林康养设施”,主要是吊脚式木屋等食宿娱乐设施。而《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体量较大的食宿娱乐设施,明显无法作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在生态保护愈发严格的大背景下,投资者就有些进退两难了。

民众渴望走进森林,社会习以为常的需求,却与法不和,这说明制度建设严重落后了。现有森林法关于森林经营的规定,是从木材生产角度考虑的,不能满足社会对森林多功能经营的需求,也无法供给森林疗养、森林体验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虽然“3%林地可设置康养设施”这一政策有些粗犷,但是它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未来,如果我们能够认真论证“什么样森林能够设置“康养设施”?多大体量的设施需要申请建设用地?什么功能的设施需要申请建设用地”,在森林的保护和利用之间重新找到一个平衡点,自然休养林这一新林种可能很快便会推出来。

另外,现阶段在林地设置“康养设施”似乎是有通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业主需要聘请具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部门审批,申请成为森林公园,然后按照总体规划进行设施建设。否则,即便是在普通森林中做一个秋千,也有违反《森林法》的嫌疑。

  • 粤ICP备17088591号
  • 博客天地
  • 新浪微博
  • 官方微信
  • 腾讯微博
在线客服

客服电话

13538067656

官方二维码